[台立法院院长]台“立法院”审查“林中森条款”涉大陆机构人员离职后职务受限

发布时间:2019-03-15   来源:军事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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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图片来源:中评社)

【报道 记者 徐亦超】据香港中评社4月28日报道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日前证实,有企业界友人发起筹设“中华民族发展基金会”,他卸任后才会参与此基金会。不过,民进党“立委”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将仿公务员增设“旋转门”规范,退离职3年内,不得从事离职前相关职务,28日上午进行审查,被外界视为“林中森条款”。

报道指,民进党“立委”庄瑞雄提案,“海基会”等受台湾当局委托从事两岸交流之机构代表人,退离职或移交“国家机密”未满3年,进入大陆应经台当局“内政部”会同“国安局”、“法务部”及陆委会核准。李俊俋及庄瑞雄均提配套修法,增加罚则,违者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20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 

对此,林中森29日上午在“立法院”报告指出,“海基会”人员离职后行为,已受《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法令规范,无违反“国家安全”的疑虑。

而台湾陆委会主委夏立言在接受国民党“立委”黄昭顺质询时表示,他相信修订是有针对性。夏立言称,此条款造成的冲击,包括相关受托单位如“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外贸协会”、“两岸航运协会”等,会因为帮助当局两岸交流,反而不能担任自己的原本职业,希望委员会一定要非常审慎评估,理性看待。

对于这项针对性颇强的修正条款,林中森在报告中反驳称,目前的两岸条例对于海基会离职人员后的保密义务、涉密人员赴大陆地区应经许可担任大陆地区职务等已有明确规范,另“国家安全”法也定有人民的保密义务。因此,历年来海基会人员离职后如继续从事两岸交流事物,均受相关法律规范,无违反“国家安全”之虞;倘若从事两岸公益交流事物,更无违反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疑虑。

针对取消4月初的访陆行程,林中森则表示,尊重“立法院”决议,“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仍保持畅通沟通关系。

对于有媒体询问“在九二共识基础下,两岸两会交流是否更顺畅?”林中森则没有正面回应,仅表示,两岸“海基会”与“海协会”已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机制,应该持续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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