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建投|甘肃检方:记者张永生涉敲诈勒索案认罪悔罪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0-03-31   来源:社会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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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生

原标题:甘肃检方:对记者张永生作出不起诉决定

5月19日,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凉州检察”发布消息称,该院对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审查终结。因张永生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二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已公开宣布。张永生表示服从检察机关的决定。

微博截图

今年1月7日和8日,驻武威市的《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兰州晚报》记者雒某某(女)、《西部商报》记者张某某等三名记者先后失联。

25日,凉州区检察院依法决定,三家报社的三名记者涉嫌敲诈勒索罪,张永生被执行逮捕,雒某某、张某某被取保候审。

28日,《兰州晨报》的《致武威市凉州区委政法委的一封公开信》出现在网络上,指案情存在诸多疑点,武威公安涉嫌钓鱼执法。

29日晚,武威市委书记火荣贵和市长李志勋的手机号码被泄露,不少网友给两人发短信要求官方正面回应。

30日晚,甘肃省检察院启动对“武威记者涉嫌敲诈勒索被捕案”进行审查,派出工作组赴武威开展工作;同日,武威市凉州区政府新闻办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方便记者和网民了解案件进展。

2月6日11:30,甘肃省检察院发布核查通报,认定张永生敲诈勒索5000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涉嫌嫖娼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对张永生取保候审。

12:00,甘肃省公安厅责令武威市公安局撤销凉州区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12:29,武威市公安局撤销凉州区公安局作出的对张永生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并启动国家行政赔偿程序,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停止执行职务,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当晚,张永生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武威当地公安机关已作出国家赔偿,赔偿1098元,张永生在取保候审后不久就已经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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